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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杀千骨
宋桃本来就很烦邓河每天像狗皮膏药一样粘着自己,听到他说这种话,顿时气不打一出来,用力甩开邓河的手,气鼓鼓道:“不准你这么说飞羽同学!”
“切,难道我说错了,南宫飞羽,名字不错,可谁不知道,他是个野……”说到这里邓河眉头一挑,忽然意识到了什么,惊呼:“你该不会是喜欢他吧?”
宋桃的脸色霎时一红,愤愤道:“我的事,不要你管!”说完,头也不回的消失在街角。
“南宫飞羽……那个野种有什么好的?哼,跟我抢女人,你找死!”邓河满面阴霾,恶狠狠咒骂的同时心中隐隐有了一个计划。
……
喜欢?不喜欢?
宋桃很疑惑,也很迷茫。
说实话,她根本不知道自己对南宫飞羽是什么感觉。
她是转校生,从二年级开始,她就跟南宫飞羽是同班同学,到今天已经足有八年了。在这八年同窗生涯中,自己跟南宫飞羽说过多少次话呢?嗯,算上今天,大概,也许,可能超过五十句了吧。
坐在摇摇晃晃的公交车上,宋桃从书包里取出一个粉红色,很可爱的笔记本,里面密密麻麻抄录了许多曾经或眼下红极一时的歌曲,在歌词本的夹页中,有一张六年级时的全班合影,那时的她其貌不扬,身材臃肿,体重最高峰一度甚至达到了一百四十斤,成绩不好,更没有担任班长职务,甚至连一个朋友也没有,她像一棵无人问津的杂草站在第二排角落里,牵强且自卑地笑着。
她身后站着一名稚嫩白皙的少年,他是南宫家族四少爷,南宫飞羽。
一个无论生活环境还是生活品质都与她截然不同的男同学。
他轻轻的笑,笑容很灿烂。
“我不喜欢你……我应该是爱上你了。”宋桃用细弱蚊蝇振翅般的声音对自己说着。
她记的很清楚,为了能让自己成为配得上南宫飞羽的女孩,她从六年级开始拼命减肥,刻苦读书,把所有业余时间都用在了学习和健身上。
做事最怕上了心。
仅用了不到半年时间,她就从一个土肥圆女孩蜕变成了班花女神,她的朋友渐渐多了,追求者也越来越多,然而她并不开心,因为南宫飞羽对她的态度一如既往的不温不火,不远不近。
“大家族的少爷,以后肯定会娶女明星当老婆,我再努力又有什么用呢?不过是个家境普通的女孩,门不当户不对……”
宋桃经常这样告诫自己,她最欢做的事是上体育课的时候偷偷看南宫飞羽的背影。
一个大家族的少爷,一个是平庸女孩,上天的不公平,注定了两人无法在一起,然而……两个月前,有关南宫飞羽是野种的消息在学院内传开,她隐藏在心里的一根弦被拨动了。
南宫飞羽不再是家族少爷了,所以她决定去追求南宫飞羽,把自己最好的一面展现给他,告诉他:“我其实一直喜欢着你,不管你是大家族的少爷,还是普通百姓。”
公交车晃晃悠悠到站。
宋桃一下车就看到坐在门口往铁钎上串羊肉,猪肉,鸡胗,鸡腿……的爸爸妈妈。
夏天,烧烤生意很火爆,必须提前做好准备。
“桃子回来啦!”父亲满手油花的朝她摆手。
“嗯,爸,妈,我回来了。”宋桃跑过去,想要帮忙,被母亲拦住:“别把手弄脏了,上楼学习去,这里有我跟你爸够了。”
“哦,知道了。”宋桃点点头,回到楼上。
这是一间不小,但十分杂乱的出租屋,屋内弥漫着一股海鲜和肉类的混合味道,很难闻。
巨大的冰柜里陈列着许多肉丸,鸡肉,猪肉……这是那股难闻味道的源头。
冰柜上头贴满这些年来她从学院带回来的荣耀,三好学生,道德模范,学院标兵,长跑二等奖等等等等。
其实宋桃获得的荣耀远不止这些,但屋子实在太小,贴不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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