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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拔丝红薯(第1页)

闵悉回到店里,就开始处理海鲜做海鲜饭。

阿曼达一向来得早,她到店里的时候才七点刚过,看见闵悉在忙,赶紧说:“东家,我来帮您。”

闵悉说:“你处理一下海鲜吧,我这边的都弄好了。一会儿你来看看我的海鲜饭是怎么做的,以后有机会,也可以试着做一做。不过现在咱们这边没大米卖,等以后有了大米,你可以试着自己做。”

“好!”阿曼达满口答应。

阿曼达处理海鲜的时候,闵悉在准备海鲜饭的其他食材,海鲜饭除了海鲜,里面也放一些胡萝卜洋葱之类的蔬菜,主打一个营养全面。

等准备好食材,把米淘好,就开始做了。闵悉叫了阿曼达过来观摩,先炒虾头做虾汤,再将淘好的大米、蔬菜和海鲜一起翻炒,加入虾汤炖煮。海鲜饭需要米饭粒粒分明,所以糙米倒是非常合适,煮出来的海鲜饭比较有嚼劲。

闵悉说:“如果有高汤,也可以加点高汤,这样味道就会更加浓郁。”

“我记住了。”阿曼达说。

格雷塔和康纳到的时候,闻到一股子浓香,她们抽抽鼻子:“今天早上吃什么?好香啊!”

阿曼达笑着说:“是东家亲自做的海鲜饭。看起来特别好吃,我们有口福了!”

大家一直等到云霁回来才开始吃早饭,每一颗吸饱了海鲜汤汁的饭粒在口腔里爆炸开来,鲜美得让大家都忘记了发表感言,只是埋头继续吃。

纵使闵悉有心理准备,特意多煮了些米饭,结果还是不太够吃,大家放下盘子的时候都意犹未尽。这是他们第一次吃米饭,没有人不喜欢,都觉得米饭实在是太对胃口了。更不用提本来喜欢吃米饭的闵悉和云霁了。

盖尔问:“东家,这个米饭只有西班牙有吗?我们葡萄牙没有米饭?”

闵悉说:“亚洲绝大部分国家都有大米。但欧洲我不太确定,目前没在葡萄牙发现有,可能在一些地方有种,但里斯本找不到大米。”

“那太可惜了,要是在我们饭店卖这个海鲜饭,绝对受欢迎。”盖尔说。

“我买了点稻谷回来,打算种一下,看能不能种出来。要是种出来了,以后我们想吃米饭就容易了。”闵悉说。

“哇,那太好了!东家加油,种出来了我们以后就有海鲜饭吃了。”盖尔笑着说。

迭戈眼里充满崇拜之色:“东家你真行,还会种大米。”

闵悉笑着说:“那是,你东家会的多着呢。等着啊,等秋天的时候,咱们就能实现海鲜饭自由了。”

还不到中午,费尔南多男爵夫妇和梅洛勋爵就先后到了,还有一个不请自来的客人,是男爵的大哥费尔南多勋爵。

他本来是出门办点事,回来的路上看到弟弟的马车,便停下来打招呼,听说闵悉和云霁从西班牙回来了,要请他们吃饭,便跟着一起过来。

“请原谅我不请自来!”费尔南多勋爵朝闵悉行了个绅士礼。

闵悉笑着说:“阁下您太客气了,是我考虑不周,没有去请您。主要是想着白天您可能有事要忙,就没有去打扰您。”

“这不能怪您!是我冒昧打扰,给你们添麻烦了,您不用管我,我跟着他们吃一点就好。”费尔南多勋爵摆摆手,笑得一脸亲和。

他们这一桌的饭菜是闵悉亲自做的,常做的那几道菜都没给做,而是换了做法,比如黄焖鸡、老鸭汤、羊肉煲、蒜香排骨、夹沙肉、香煎鱼、油焖虾、炒菠菜,主食就是海鲜饭,甜品是拔丝红薯。

这些菜大家基本没吃过,所以菜端上来的时候,男爵眼珠子都瞪圆了:“闵,你到底还留了几手没给我们展示啊,这些菜我竟然一道都没吃过!”

闵悉笑着说:“那还不赶紧尝尝,看合不合口味。”

他和云霁都在包间里作陪,至于店里来吃饭的客人自然不用他们招呼。

男爵等人迫不及待地挨个把菜都尝过了,一边吃一边点评,无外乎一个总结:好吃!

男爵问:“这些菜都是你最新研发出来的?”

闵悉摇头:“不是,这几道全都是中国菜,我不常给你们做罢了。只有主食和甜品算是新学的,海鲜饭是从西班牙的瓦伦西亚学回来的,这是当地的吃法,我改良了一下。拔丝番薯是按照我们中国做甜品的方法做的,番薯是从西班牙买回来的,男爵阁下您还记得我让您去牛津大学带回来的作物种子吗?西班牙已经在推广种植了,市场上能买到,虽然不多,我们买了些回来,让大家先尝尝鲜。”

果然甜品最能俘获欧洲胃,让他们达成一致意见,拔丝红薯最得几个客人喜欢,夹沙肉也很受欢迎,海鲜饭也很合他们胃口。

闵悉和云霁两个中国胃,还是更喜欢黄焖鸡、蒜香排骨、香煎鱼这些。

品尝过所有的菜后,大家便放慢了速度,一边品尝美食,一边聊天,问他俩去西班牙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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