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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这次还没拿多少,就被大军赶来,全部赶了出去,只拉了啊,五十多套,不过这五十多套,可全部是新甲,不像老子身上穿的残破不堪的烂甲,那光泽那叫一个板板正正!”秦虎这次如实禀报道。
“不错!正如我所料,现在又多出了五十套装备,可以继续招募新兵了啊,子阳(陈景的字)。”
“大人,属下在!”
“明日你前往各个村庄,招募五十名身强力壮的青年男子。记住,千万不可招募城中的富家子弟。征兵时,一定要仔细查看他们手上的老茧以及肤色是否黝黑。那些城中的纨绔子弟都是些不务正业的流氓,招募他们毫无用处。”
“放心吧,大人!我明白其中的诀窍。以前在官军服役时,我也负责过征兵工作,对于哪些士兵应该招募,哪些人不适合入伍,甚至哪些是老兵油子,哪些是无赖,我都心中有数。”陈景自信满满地回答道。毕竟他曾有过在官军招兵的经验,深知如何辨别优秀的兵员。
“很好!既然事情已经办妥,我们算是走在了正确的道路上。今天就暂且痛饮此杯吧!”胡俊兴高采烈地拿出两坛美酒,还有一些卤牛肉、花生米、羊蝎子等美味佳肴,为两人各自斟满一碗酒,然后自己也满上一碗,激动地说道。
秦虎一听便兴奋起来:“哇,头,有酒喝啊!好久都没喝过酒了,嘴里都淡出个鸟来了,今天可得好好喝一顿,一定要喝个痛快!”说话间,他的目光早已被那两坛美酒吸引住,嘴角甚至不由自主地流下了口水。
陈景同样身为一名武夫,对于酒自然也是有着深厚的情感。他嗅到那股浓烈的酒香,立刻耸动着鼻子,迫不及待地接过胡俊递来的酒碗,仰头一饮而尽。烈酒入喉,犹如火焰般燃烧,但他却面色不改,反而大声赞叹道:“好酒!真是好酒!”
“好酒啊!”秦虎见陈景一口便将碗中的美酒一饮而尽,他早已按捺不住心中的急切,一把夺过酒碗,同样仰头大口灌入其中,一碗美酒下肚,竟有几滴沿着他那浓密的胡须滴落至地,并发出清脆声响。
“来来来,喝酒喝酒!别光顾着喝酒呀,还有这么多肉呢!都动筷子啊!觉得用筷子麻烦的话,直接上手抓着吃也行!不过嘛……”胡俊一边热情地招待着二人,一边趁机立下规矩:“没有战事的时候你们想喝酒,那随便你们怎么喝都行,但若是行军打仗期间,可一滴酒都不许给老子碰!”
“知道了!”秦虎又猛灌了一大口酒,然后才回应道。
“头儿,您尽管放心好了!虽说我也喜欢这杯中之物,但我分得清事情的轻重缓急,自然会以军中事务为重的!”陈景也连忙附和并保证道。
如今,淮南地区已无战事困扰,你们二人回去后,务必安排归家的士兵好生歇息一番。毕竟他们经历了数日高强度的操练,早已疲惫不堪、精疲力竭。切记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做到劳逸结合。”胡俊与其他两人不同,他并不像那二位那般贪杯,仅仅是端起酒杯轻抿一口而已。这酒闻起来有股杂粮的味道,酒精度数也不高,只能说是勉强可以下咽罢了。相比之下,他更喜欢吃摆在面前用油纸包裹着的凉菜。待到二人饮尽碗中的烈酒之后,胡俊一脸严肃地说道。
“嗯,头儿,我也认为应当让士卒们好好休息一下。照目前的形势来看,可能还要在此地逗留两日。干脆就让大家在城里好好休整两日,养精蓄锐,然后再跟随大军一同出发。”陈景回应道。
此时此刻,三人围坐在一起,美酒佳肴相伴,气氛热烈而欢快。他们谈论着过往的经历,分享着彼此的故事,笑声不断回荡在空气中。在这个瞬间,短暂忘却了一切烦恼和疲惫,沉浸在纯粹的欢乐与满足之中。
……
次日,无所事事的胡俊在睦州城中漫无目的地游荡。当他来到一个处大街时,眼前所见令他惊叹不已——一座座高大宽敞的门户依次排列,青砖绿瓦,雕花门窗,错落有致的屋檐,白墙黛瓦,飞檐翘角,古屋的外观在阳光下闪闪发光,让人陶醉其中。给人一种宁静与和谐的美感。沿着石板路走进去,越往里走越震撼。
正当他好奇地注视着这些府邸时,一阵微弱的呼喊声传入了胡俊的耳朵。这声音引起了他的注意,他停下脚步,转身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走去。经过一番左拐右拐,他来到了一条狭窄的小巷里。
此时,胡俊看到了几个喝得酩酊大醉的草军士兵。他们步履蹒跚,东倒西歪,手里还紧握着酒瓶,嘴里说出一些淫秽不堪的话语:“小娘子,陪哥几个玩玩呗,哥几个有的是钱,出得起价!你说个数吧,多少钱都行!”
胡俊顺着他们所指的方向看去,目光一下子被定住了。那位所谓的“小娘子”身着一袭精美的襦裙装,头上梳着精致的高峨髻式发型,白嫩的脸上画着蜻蜓花子,柳眉修长如丝,嘴唇涂抹着鲜艳的红色。她穿着襦裙装,领口微微敞开,露出迷人的锁骨和白皙的肌肤,在阳光下闪烁着诱人的光泽,翠绿长裙,委婉如流水。
细嫩的肌肤在细腻的翠色映衬下,更显得吹弹可破。她的声婉转悠扬,若隐若现,让人有一种欲语还休的娇羞感,让胡俊的欲望瞬间被点燃。
看着眼前的美景,胡俊只觉得自己的身体像是要爆炸一般,一股热流从下腹涌起。他不由自主地咽了咽口水,心中暗自思忖:“这位小娘子真是国色天香啊!”然而,就在这时,他突然意识到了自己的处境。作为一个正直的人,他不能袖手旁观,更不能对这种卑劣的行为视而不见。再说胡俊最喜欢做英雄救美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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