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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身在狗中不知狗(第2页)

房澄静脸色大变,一句我尼玛之后扑到王斯序身上拳打脚踢。

温至看戏一样,抱着胸摇头:“老王这就是你不对了,什么傻逼不傻逼的,房子喜欢”

回过味,温至面色登时狰狞,一句我尼玛喊得震天响,也扑向王斯序。

开车小哥透过后视镜看车厢里闹哄哄的场景,突然觉得应该该向领导们汇报一下,是否采纳温至的建议,把好进人关,严控用人关。

虽然缺骨干,但这三个货真不会变成捣乱的吗?

话说回来,三人当中,房澄静因为工作原因和林悦己认识,接触,最后处成了好朋友,虽然还算不上特别要好的闺蜜,但关系确实挺亲密。

温至认识林悦己就挺偶然的,当初被单位拉壮丁去福利院当义工,他一眼就瞅见了林悦己,穿着志愿者的红马甲,美得不可方物。

而且还是林悦己主动上前打的招呼,因为房澄静的朋友圈有三人的合照。

至于老王,也算一见悦己误终身了,总之爱得轰轰烈烈,死去活来,一副非她不娶的架势。

“阿至,谢谢。”闹腾完,王斯序揉着被房澄静揍成猪头的脸,诚挚冲温至微笑,“我终于能有正当借口去见悦己了。”

“别喊这么亲热,说不定人家听到会吐呢。”温至摆摆手,表示这不过是举手之劳。

温至和房澄静对于王斯序这段刻骨铭心的单恋看法很简单,纯纯是老王在犯贱。

首先,林悦己没有在养鱼,老王每次告白她都直接拒绝。

其次,林悦己一直都处于单身状态,许多见了她的男人们,完全失去理智上前送殷勤,送钱的都有,可这位姑娘,总是一言不发,用怜悯的眼神看待那些男人,包括老王。

温至见过林悦己拒绝男人时的那副尊容,表情和观音菩萨一模一样,好像轻启朱唇说滚都是对他们的施舍。

偶尔温至都觉得,这小娘们是不是对房澄静有非分之想。

胡思乱想一阵,车子已经开进了市区,温至才想起自己今晚没地方住,家特么的被炸了。

看向房澄静,温至摊手:“没办法了,只能去贵宅暂住一宿。”

房澄静满脸抗拒,应该是还没做好准备:“凭什么?”

温至顿觉荒唐:“说得好像我不能回自己家是因为房子没造好似的,好大儿,谢谢你把寒舍装修成了叙利亚风格。”

房澄静哼了哼:“你可以去跟叔叔阿姨住。”

“回去说什么,爸妈,您二老掏空家底给宝贝儿子买的那套房,被炸了?”温至摇摇头,“我不想被揍,你见过啊,我老头子打人很疼的。”

见房澄静不说话,温至叹口气:“别纠结了,我给你洗黑丝。”

王斯序靠在车窗旁,喃喃自语:“悦己就不喜欢穿黑丝,她喜欢穿长裤,很有养生意识,房子学着点,你这样年纪上去了会得老寒腿的。”

啪!

温至一巴掌拍老王大腿上,怒斥:“滚一边去,她要真换了风格,以后你穿黑丝给老子看?”

“温至你大爷!!”

房澄静抬腿冲温至脸上就是一脚。

看着昏迷过去的温至,老王摇摇头,十分不屑:“一个傻子,一个暴力狂,真特娘天生一对。”

“你特么也给老娘死!!”

随着一声娇喝,尘埃落定。

开车小哥喉结上下滚动番,连连咳嗽,回头看了眼昏死过去的两人,冲房澄静谦卑的微笑:“房大师,您看我把车停哪儿?”

洪荒之盘王证道  穿书成反派,这剧本不太对  全球穿越:西游降临  百鬼末世:我成了最强御鬼师  我把剑仙养成了宅女  开局:绑架一只汤姆猫  回到大唐建座城  厉害了我的原始人  美漫新来的超级萌新  从斗罗开始万界穿越  吴越王子  怪物聊天群  琳琅婿  九牧之维  高塔求生:我有一张小地图  给我爹烧纸,造成了地府货币膨胀  和纨绔互穿后我位极人臣了  穿书洗白成团宠,反派兽夫围着哄  大汉:开局教淮南王做豆腐  四合院:从傻柱弟弟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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