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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狼的尸体(第1页)

斑鬣狗不是完全的食腐动物,它们会有主动捕猎行为,几乎所有的有蹄类动物都在它们的食谱上。

跟随着猎物的春季迁徙活动来到这里,却进犯了狼群领地,不得不打一架,否则它们也不会轻易招惹这些和它们一样的群居猎手。

鬣狗也不是没脑子,甚至有很周密的群体作战手段,在平均体型和狼差不多大的前提下,作战数量让它们获得了压倒性优势。

获胜得来的狼尸正好可以满足长途跋涉外加激战带来的饥饿,也能对狼群进行气势上的压迫,说不准这片森林即将易主。

狼群是有仇恨的概念的,尤其在看到同伴死亡后,领地权和幼崽存活率同时受到威胁的时候。所以迟迟不愿退让离开,只是在等一个时机。

时机,是一个很玄妙的概念。

对于狼群来说,以少敌多,战术尤为重要。

此时鬣狗群的后方都是地位最低的成年或亚成年雄性,比雌鬣狗身形小,也排不上号去享用食物,只能在远处徘徊。

这里就是一个突破口。

而棕狼作为首领,需要更全面地看待局面,杀再多小兵都不如击溃敌人首领,擒贼先擒王。

狼群隐隐形成一个包围圈向中心地带压缩,路山晴叁人也跟着亢奋起来,他们处于下风向,还未曾被察觉到。若是出手,就是奇袭。

很快,第一只狼扑咬向一只雄性鬣狗,一声惨嚎引起鬣狗女王的注意,几只狼借机冲上去抢夺同伴的尸体。

异动频发,瞬间惹怒了鬣狗群。

向戎率先加入战场。美洲豹四肢修长,配合一条长而粗的尾巴以保持平衡,灵活性极高。鬣狗最有效的战斗方式就是强大的咬合力,只要不被咬到,就能保持攻击节奏。

豹子跑得太快,路山晴只来得及对着从沙喊了一句多加小心。

有外人突然出现,鬣狗和狼群都是短暂的动作一滞。棕狼看到是路山晴,很快便反应过来,继续跟鬣狗女王拉扯。

这是路山晴第一次和鬣狗对上,听说往年只有更远的地方才有鬣狗出没,看来磁场波动同样影响了许多动物的迁徙路线。

离近了才能切实体会到鬣狗的头、颈、前胸和上背部有多壮硕,一颗脑袋比路山晴脑袋两颗还大,对着她堪称细弱的脖子就是一口。

闪身躲开,耳边因为离得近,还能听到哐呲一声清晰的裂齿咬合撞击声。

路山晴火气上来了,什么玩意儿,也配咬她。

抽空看了一眼向戎和从沙那边,很好,一个踩着鬣狗咬,一个在灌丛里伏击,都不需要她操心。

双手正握匕首去捅眼前这只鬣狗的眼睛,被它偏头一歪,刃尖斜着从颈部粗硬的毛发上划过,无事发生。

她显然是有些高估了自己,低估了对手。

烦死了,尽是些毛长皮厚的东西。

重新调整了一下姿势,正握改为反握,这样能最大程度的在匕首上施加臂力。

路山晴记得狼群最开始是想要抢同伴的尸体。她挑破鬣狗一边的耳朵,趁它吃痛后退,往尸体旁边摸过去。

不知道是不是对女王权威的蔑视,居然还有几只鬣狗在吃。

战斗中要能够迅速分析敌人的弱点。斑鬣狗的前腿长、后腿短,并且整体四肢相对较短,就算是变异后也没有明显的加宽加粗。整个后背部形成一个下塌的弓形弧度,这使得它们的跳跃能力较弱,不够灵活。

在肉体强度不够的情况下,路山晴选择下盘打法。适当降低身体重心,避开鬣毛刚硬的颈背部,直接攻击腿关节和腹部会是最优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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