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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四十四章 我坚信(第4页)

“我已经明晰了,在这个时代,我不会是这个天地的中心。”

“我本该适应……”

“我也已经在适应了……”

不知为何,嗯,也是相当显然的,赤飞霄的声音有些低落,嗓音苍老,还带着不常有的低沉,十分低沉。

感觉有点消极了。

可能对于它来说,也很不容易啊……

“呵呵……”

“老前辈,这个时代不会是你的时代,但也不会是张天谬的时代。”

“尽管,张天谬很厉害,很厉害很厉害……”

“这个时代,是皇帝的时代,依然还是太祖皇帝的时代!”

“赵方天,依旧是这个时代的主宰!”

相反,与之相反,恰恰为之相反,刘羽西的声音很高昂,很容易让人感觉到,有股狂热的劲头。

在这个时候,或许也可以称之为狂狷了。

“哼!”

“赵方天已经死了!”

“你清醒一点!”

赤飞霄对刘羽西的最大的惊奇,这个人,总体说来是个温和谦恭的人,在面对巨大的压力的时候,不经意间会露出慌乱,会露出一点软弱和疲态……

但是,一点涉及到赵方天这三个字,就跟换了一个人一样。

完全的不一样。

“不一样的!”

“你知道帝国军内有一个派别吗?”

“哦,那是唯一被帝国军默许的秘密结社!”

“他们的理念中,我对其中的一点是极为欣赏的,很赞同!”

“神,是不会死的。”

“所谓的死了,那也是为神迹的显现!”

“神,是会复活的!”

不可遏制地,刘羽西的声音渐而升高,可以感受到一点点温度,可算是炙热。

“你竟然是个狂信徒?!”

“我是没有想到,看走眼了!”

这是预想中的冷嘲热讽,这一回,倒是没有出现意外,对此,刘羽西也并没有多大反应,但语气很坚定。

“不!”

“我很清楚,你也很清楚!”

“我并不狂信,但我对太祖皇帝,确实是有着信仰。”

“人,是要有一点精神的。”

“这一点,你可能不会懂。”

“可能,永远不会懂!”

在这一刻,刘羽西身上,出现了它一直想要在他的这位宿主身上看到的却总是感到缺乏的狂傲之气,那种千万人吾往矣的英雄气概。

而讽刺的是,是以这样的形式表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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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刻,我为华夏守护神  神豪之我在米国明着抢钱  快穿:女配才是真大佬  不做吴家小佛爷,只做张家小少爷  柯学世界里的柯研人  四合院:我变成了吸血何雨柱  大明:开局拜朱重八为义父  都市鉴宝狂圣  不正经的魔导师  草根之官道风流  快穿:消极的系统破碎的她  权欲:从乡镇到省委大院  纨绔小子闹唐朝  大傻子:庄稼地里别这样!  我们小小蝼蚁,复活复成救世主?  末世之觉醒无限技能  傻子,求你,来弄死我吧!  七零:炮灰带着显眼包系统开挂了  冥王崽崽三岁半  天分道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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