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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是憋闷了许久的嚎啕大哭,终于姗姗来迟,爆发得彻底。
豆大的雨点中,她看见法医同事将残骸迅速收起,那一串刻有名字的手链,又一次被掩盖了起来。
电话铃又一次响起,刺耳而锐利,带着不罢休的姿态一直响个不停。奇怪的是,周围的人好像谁都没有听见这个铃声,谁都没有被打扰到,谁也没有好奇投过来一瞥。谢风华听了好一会才意识到这是她的手机,她机械地拿出来,用湿透的手划开屏幕,再机械地贴近耳朵。
电流声嘎吱难听中,传来一个断断续续的男声:“你看到了。”
是的,我看到了。谢风华没有回答,但她知道这句话问的是什么。
“我本想阻止你看的。”
你想不想都是没有用的,你根本阻止不了。
“你总是不肯听我的,为什么。”
这跟听不听你的没关系,亲眼目睹,亲身体验这种事,大概是我生而为人注定要承担的部分,就如一只蜗牛生下来就注定要背着壳,一只萤火虫,生下来就注定活不到冬。
她忽然反应过来,电话那端是高书南,只是他的声音此刻听起来格外遥远,遥远到仿佛随时要伴随着电流声中断。
“我过不来了。谢风华,”高书南深深叹了口气,疲惫而沙哑地说,“你只能靠自己。”
“记住,夜莺总在夜晚歌唱。”
第16章求票求收~
欧洲关于夜莺曾有过一个传说,据说它们会在月圆之夜飞上玫瑰枝头,用尖刺刺破自己的胸膛,然后高声啼唱,直到胸口的血流尽染红了玫瑰,一曲终了,倒毙花下。
没有比这种传说更刺激诗人的想象了,后来真有一位写下有关夜莺的不朽名作。那一年他24岁,罹患肺结核,迷恋着一位姑娘,在某种低烧的状态下,他整夜思考死亡和爱情,忽然聆听到窗外夜莺的婉转哀鸣,于是写下不休的诗篇。
诵读这首诗的人一代又一代,用不同的文字,荟萃不同的情感,但很少有人记得一个24岁年轻人充满颤栗与恐惧,用渴望死亡的心态赞颂夜莺,暗暗祈祷着自己能像传说中流尽胸口鲜血也要彻夜歌唱的鸟儿那样,写完这首诗后也倒毙当地,从此长眠不起。
李格非读的是中文系,爱好的是外国文学,他曾讲过这个故事,并用英文朗诵过这首诗。
谢风华反正一句也听不懂,但不妨碍她觉得读诗的李格非声音格外动听,模样格外帅气,帅气到她只是看着都舍不得眨眼。
这原本是一件想起来分外美好的事,除了少年老成的高老师不知为何总没眼力见,热衷于在旁边搅局。
当时未满十八岁的高老师听完后用关怀智障的眼神瞅了他们俩半天,未了翻白眼说肺结核、死亡、爱情对维多利亚时期的诗人而言犹如春药,借个夜莺说事而已,说的还不是老三样?
所以你们瞎感动些什么?
谢风华当时就明白为什么高老师这辈子注定只能跟仪器和数据打交道了。某些少年郎外表看着灵气十足,其实脑瓜子切开来全是数字和字母,论审美还不如她这个整天舞刀弄枪的呢。
记忆中,小高老师发表这么大逆不道的言论后遭致她与李格非一人一边把他的头发揉成了鸟窝,小高老师正是爱面子的年纪,所谓头可断头发不可乱,登时气得腮帮都鼓起来。那会他脸上轮廓还没今天这么锐利如刀,留着点婴儿肥,气极败坏时模样尤为可爱。
回忆被一声清脆的枪声拦腰斩断,谢风华猛然回过了神。
天一直在下雨。
她往窗外看,雨水打到窗玻璃上,会形成水珠,水珠又汇流成水柱,蜿蜒而下的时候通常会断裂,但没关系,又会有新的水珠补充进来,于是又开始新一轮的循环。
她仿佛处在在一种停滞的状态中,连时间流淌都变得毫无意义,她也分不清自己到底是睡着过还是没睡着,睁开眼想的是李格非的案子,闭上眼想的也是李格非的案子,说悲伤难过当然有,但与悲伤难过相伴的是一种深层的,仿佛从每一节关节的骨头缝隙中迸发出来的愤怒。
愤怒那个把李格非杀了不算还肢解抛尸的凶手,愤怒那个一无所知自我麻痹从一开始就没从最坏状况出发进行调查的自己,愤怒把自己调开专案组还非要她休年假的凌队,愤怒这个只知道下雨不知道收敛的世界。
哪怕在射击场上砰砰地接连开了几天的枪都没法将这股怒火压制下去,只要一停下,依然能感觉到它在体内攻城掠地式地燃烧,烧到她喉咙干渴,拳头很想朝谁狠狠揍过去。
对等到这段有关夜莺的回忆骤然闯了进来,她才恍惚意识到,自己已经找了好几十遍高书南。
想不通的时候,悲恸得不能自己的时候,愤怒到难以自抑的时候都在找,但都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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