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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7节 印度兵初备(第2页)

他们希望的是赶快成为军官,只要成为军官,就可以去军官餐厅就餐,脱离那些低种姓。

反倒是高种姓很努力,拼命向上,成为军官。

大量的高种姓利用一条军规---通过汉语考试,能与华人交流者一概成为士官,就与低种姓有了身份区别,之后再努力向上爬,成为军官。

即使是华人给低种姓开小灶,也没法让低种姓的人更多的成为士官,七成的士官被高种姓垄断了,还有二成多是锡克人等较努力的民族,不到一成是低种姓的,低种姓的人确实够蠢的,上升动力也不足。

用一个高种姓的话来说:“你一天三餐就在粪堆旁边吃饭,你会不努力地摆脱这样的困境?”

一句话就表明了高种姓与低种姓之间根深蒂固的矛盾,为了不与低种姓的人一起吃饭而学会天书般的汉语,这样的理由,让华人也服了!

……

孟买已经成为了一座超级大兵营,不断增加的印度兵员,让营盘一天天地扩大,已经达到了八万之众,正向十万人扩张。

李来亨作为军长,是不能管辖到这么多的部队,军部要他暂管,对新兵加以训练。

属于他指挥他的部队已经齐装满员,军械装备也不缺乏,他完成了本军部队编组。

华人第41师,全华人,多是广东、广西、闽省兵还有云贵兵,他们适合热带地区作战,是第四军的头等主力。

其余的部队则五花八门,有印度42、43、44、45师,师级以下则是团级、营级、连级、排级和班级,实现三三制。

为了对部队进行有效的管理,兼顾民族、宗教特点,东南军印度部队步兵营按民族、宗教进行编队,各营都保持了其自身的特点和传统。

包括有:

旁遮普营:旁遮普是印度西北边境的一个邦,旁遮普联队由旁遮普人组成,因旁遮普地区近着沙漠,气候恶劣,生存不易,加上旁遮普从远古时代起,一直是印度和外国入侵者鏖战的战场,故陶冶了旁遮普人独特的坚忍不拔、不屈不挠的性格。他们吃苦耐劳,有尚武传统,世代以当兵为荣。

蓄长胡、缠包头的锡克营:锡克官兵的民族、种姓和教派观念浓厚。锡克人服饰奇特,男子都留长发、扎包头、蓄长胡、戴手镯、着衬衣、佩长剑。

士兵一般身材魁梧,体格健壮,浓眉大眼,外表看起来吓人,其实他们举止端庄,质朴无邪,通情达理,富有幽默感,爱开玩笑,易交朋友。他们是虔诚的信徒,士兵们每天早晚必祷告。

锡克兵的素质较高,华人用他们成为装甲掷弹兵---当时火炮威力不大,掷弹兵的作用很有用,负责把炸弹掷得远远的杀伤敌人。

装甲昂贵,普通的印度兵是没有装甲发给的,顶多给个头盔,华人官兵、印度军官则有头盔与装甲,而掷弹兵部队里的印度兵也发装甲,是为装甲掷弹兵。

锡克族的正义感强盛,所以他们是宪兵的良好兵源,参与管理兵营秩序。

德拉斯营:以南印度马德拉斯邦命名的营,该营士兵身着镶有蓝边的红衣裤,配有燧发步枪,故很快以“红衣队”而出名。

参战之后,由于他们英勇善战和献身精神,部队得到扩编。

马德拉斯营:有个特点是喜欢洗澡,不用督促,要知道印度人普遍懒惰,好多天不洗澡都没问题,华人长官为了逼印度兵洗澡,甚至要体罚他们!

该营深得华人长官喜欢,是仪容最好的联队,但如果以为他们好面子怕死,就大错特错了。

马拉地营:该营提供了相当多的棒小伙子,素质不错!

还有什么库马盎营、高尔瓦尔营、查谟和克什米尔步枪营、阿萨姆营---绝非阿萨姆奶茶这么简单,该地是印度教的故乡,该营将为印度教的荣誉而战,百战不挠!

……

军队编组完毕,齐装满员,精神焕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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