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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人,是人……咳咳咳!”随着脖子被挤压的脑子发黑,曹和平艰难地吐出几个字,才被对面的男人放过,他毫不怀疑如果他再晚说几秒,就是一具尸体了!
大神,拜托你不要一脸“就算你是人,活着和死了也没什么区别”的样子!
呜呜呜,好可怕,大腿你这么碉,你家里人造吗?
——
等到大神扫荡了这条街七七八八的丧尸,还从便利店顺了点吃的回来后,曹和平胆战心惊的坐在自家不大不小10平米的客厅里,拿着小眼神揪着沙发椅上大神的那双干净剔透的手。
乖乖,这么细的这么美的一双手刚才真的拧断了一整条街的丧尸脖子吗?
上面一点痕迹都没有好不好,马上去开钢琴演奏会都没问题好不好!
还有那穿的衣服,是几百年前某个时代的中山装……中山装……中山装吧!
大神这是在穿越吗?
只见大神淡定的扫视这间塞满一柜子一厨子漫画的房子,到处摆放着手办,还有几只海贼王在厨房里洗泡泡浴,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温度好像越来越冷了。
不同世界的人如何快乐的沟通QAQ~
梗着脖子,曹和平缩了缩身子。
呜呜呜,还是好可怕,麻麻我要回家。
作为收留,哦不,邀请大神来家里避难的曹和平,被大神分了一包薯片一根素味香肠,曹和平不想承认,但他的确被大神的慷慨给感动到了,过了那么久兔子一样的生活,总算能吃到别的了!为自己之前明智的决定点了一万个赞!
等他狼吞虎咽完,才发现大神正在优雅的吃着一片片黄瓜味的乐时薯片,咀嚼的样子也特别斯文,曹和平的文科不过关,也不知道要怎么形容,但就是觉得赏心悦目。大约是不喜欢这种食物吧,那眉头就没松开过。
这厮在末日前八成是个养尊处优的吧。
但想到大神一脸面无表情霸气侧漏深沉冷漠的坐在他的初音味来泳装坐垫上的样子,他又觉得这画面简直要笑cry了有木有!
吃饱喝足,他才将眼神挪到大神嘴部以上的部位,总算看清大神的模样,卧勒个槽,真特么闪瞎人眼的完美!他一直觉得他末日前最红的那个国际巨星于澄已经算是三次元里顶级帅了,但就没见过眼前这种,超越年龄超越感官,仅仅一个眼神都让人浑然起劲的美男子。
特别是那眼神坚定、平淡,看着就是那种有坚强意志力的,就是坐那儿就有种说不清的气势在,这种漫画情节里的王霸之气他实实在在体会了一把。
那什么不是有句话吗,男人越老越有味道,这男人虽然长得昏天地暗(?),但那气质就不像小青年能流露出来的。
“大……爷,我该怎么称呼您?”啊呸,差点把大腿给说出来。
“白霄。”
“白爷!”曹和平迅速狗腿的改口,就差没说白爷,白大神,以后小的吃食就靠你了!
听到这称呼,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带着不明显的恍惚,又瞬间没事人一样。
白霄一直以为人的一生一睁眼一闭眼就这么过去了,明明上一刻还抱着展机的身体,下一刻就差点被一个半张脸腐烂的人形怪物啃掉肩膀。
这种神乎其神的事情让无神论者的白霄并不能接受,也许是活成老顽固了,那老一派的想法已根生地固,但正因为年纪不小了,不可能像年轻人一样跳脱,与其去想为什么来到这里还不如想着怎么活下去,处变不惊已成为习惯,到了哪里白霄都能活下去,即使满溢的思念快将他逼疯。
他清楚,在最后那段日子里,他的精神已经崩溃,仅剩的理智维持着他的行为,现在的他早就以前那个统领白家的白爷了,他已经疯了。
思念,能成疯活亦能成魔。
现在的冷静,只是趋于表象的审时度势。
他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或许展机也来到这个世界了!
既然他都能来,展机自然也可能在!
一想到这个可能性,哪怕只有万分之一,哪怕要掘地三尺,也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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