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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里人对这颜色颇熟,不等裴钧出声,一旁小太监已抖了一声:“……血、血书?”
周遭响起冷气倒抽之声。裴钧丢开手里的刀,上前扬手便抖开这张含血的布匹——但见这布宽足二尺,长足一丈,凌空一翻落在地上,登时散出阵久闷的血臭,而其上暗红遍布、密密匝匝,写的却并非条条诉状,而仅是大大小小、姓氏各异的人名。
这些人名一个个笔迹或潦草或生涩,形状千差万别,显然全是由不同的人写下,林林总总、散散乱乱,却唯有一点相通——那就是都以热血书就。粗略一数,至少有五六百名之多,而展开后可见正反面皆有笔画,其数便还当翻倍。
一旁的御史值官已然看傻了,颤声问道:“莫非……还真是冤民写了血书,要联名上告?可这、这么多人,究竟得是多大的案子……”
裴钧紧锁长眉,不语间,已抬手将这写满了受冤人名的血污布匹重新裹了起来,动作迟缓而用力,手背上已隆起道道青筋。待收好布匹,他将这血书抓在左手,又再度靠近李存志去翻找其袖袋、衣襟,总算找出了证明其身份的州官授印与府道文牒。
这时,萧临终于被人请来了,一进闻鼓堂便招呼裴钧问:“这怎么回事儿?听说竟有人击鼓鸣冤?”
裴钧正垂头看着李存志文牒封皮染上的道道血迹,一时没有答话,而萧临再问向值官与守兵,周遭也无一人敢多作唇舌——
他们是不敢、也实在不知该如何言说此事。
虽然朝廷设登闻鼓之举,古而有之,可上一回击响这堂中之鼓的是谁,眼下朝中,怕是已没人能记得清了。
实则这闻鼓堂,原是个极度清闲的地界儿,轮值此处的官差都乐得当职,皆因入了元光年间,这堂里的登闻鼓就从未被打响过,自然也从无要紧事务。
本朝自从有博陵张家坐镇内阁以来,为防各级官吏尸位素餐、不勤诉讼,便早已立法严明了控告层级,勒令天下军民词讼,皆须自下而上陈告,不得越级而讼。若是罔顾此律,不按县、府、道三级顺诉,而径直越诉上级者,即便所告之事是实情,京中法司在受理案件前,仍旧要判处越诉者五十杖刑。
有了此律,百姓若对地方判决不服,上告到府、道去也未得受理改判的,大抵就不敢再告到京城了——毕竟,且不说沿途盘缠与京门诉讼昂贵,哪怕是百姓有那银子作了道桥,铺着自己含冤告到京城了,那越诉的五十板子却是免不了的。打完这五十大板,还不知可有命能见到官衙老爷,就算见到了,能得改判的案子也寥寥无几,为此又何值得赔上身家性命呢?
莫若就算了罢。
毕竟天下的百姓,自古都是极能忍让的。
如此民不敢告,府道愈加恣意判处,地方冤案层出不穷,却与皇城断绝音讯,下民的冤苦便直如被倾盆覆住,任凭朝廷榜文似风、政令如雨,也丝毫浇不进去半滴了。
此所谓覆盆之冤也,一旦落成,就连光也难照进去。
裴钧深吸一气抬起头来,转身将手里的文书递给身边遍问无果的萧临,简道一句:“天大的冤案。萧临,你替我守好这击鼓的人,绝不能有任何闪失。”说着抓起血布就要走。
萧临未知此事严重,略茫然地一把拽住他:“你去哪儿?”
裴钧抽出手来,沉息一时方道:“我进宫一趟。”
这时与萧临两相照面,裴钧心道这萧临常年领兵在外,不怎懂得官中权术,怕他思有所不及处反而怠误了案子,想了一时,便嘱咐他道:“这案子涉及皇亲国戚,牵扯甚广,怕迟早要同世宗阁打交道,你最好叫人请晋王爷来参看一二。”
萧临见他神容肃穆,绝不似平日嬉笑做派,不由也拘了随意之态,又心知他此言虽是叮嘱,却实乃告诫,便严正点头应了他道:“好,我即刻命人请晋王爷入宫,你先放心去罢。”说罢,便与裴钧两相别过。
第49章其罪四十一·冤抑(三)
日头升得更高了。
皇城中的金瓦红墙似乎全无遮掩之意,皆大大方方摊在青天之下,被照得明明晃晃,瞧来叫人眼底生花。走在甬道上举目望去,天边不知何时已飘来朵灰云,半遮了日晖,投下的影子盖过西北方的小片宫阙,怕是午后将雨。
小太监慌里慌张在前带路,裴钧沉着脸随他一路疾行。走过宣德门后长长的宫道,从银台门进了中庆殿,待小太监急急入内禀报,裴钧便垂手立在殿外的赤柱游廊上候宣。
盛烈的日光从他背后的殿檐斜裁着照入,将他身上赭红的补褂映得背光面影。他紧握的右手已生出薄汗,此时低头看了眼手中染血的长布,皱起眉,又将它再裹紧了些,换了只手拿着。
事情同他想得不一样了。
他本打算让李存志暗中来到京城的。到那时,他可以妥善安顿好了李存志,将人保护起来,听其详说一番南地现况和当地官府的弊病与弱处,再以此为引,助他将控告之事慢慢铺来,一切便能有条不紊,官司的赢面也更大。可谁知李存志久久不至,到今日忽而出现,却一入京城就直奔皇城击鼓鸣冤,猛然挑起如此轩然大波——
此举虽可将南地惨况拉到御前,让百官注目,可那登闻鼓一打下,所有的冤抑都见了光,冤抑后府道官员的腐朽与黑暗也就见了光。这不仅叫禁宫中的皇帝能看见冤案了,锻造此冤的宁武侯、乃至宁武侯背后的蔡家也会因此而惊动。为了保住他们在朝中的位置,他们势必会倾尽全力来插手此案的审理,要让这冤案永远不得昭雪。
而朝中官员对待上控之案又是何感呢?
哪怕只是中层官员如宋毅者,在与裴钧一同见到飞马赶去闻鼓堂的李存志时,对李存志击鼓鸣冤的第一反应也是:“不好。”只因这鸣冤之事,于官而言,是一种脱离掌管的“变”。而官中之人对万事都望一帆风顺、按部就班,是最最不喜生变的,故而对这百姓控诉官衙之举,自然就更觉烦鄙了。
遑论朝中重臣如张岭者,早早秉承儒家“无讼”之说,默认各级官员既是经由政务考核上任的读书人,就绝少会有不清是非、妄断乱判之辈。而地方上也果真会有刁民撺讼、闹讼、不服判处才不断上控,如此,张家主导修订的律法致用后,官员通常就只将一切下民的再三控告看作是不服律例管束的无理取闹,批之以“刁民健讼”之言,从此,控诉分级之制也就应运而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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